债券通试点及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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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18 04:25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11-17 08:15
债券通试点及规范有哪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洒脱疯子
- 2021-11-17 09:04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6月27日,据报道,债券通首批做市商总计20家,其中包括14家中资机构和6家国际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最重要的几家大行和券商,国际机构做市商则包括了所有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在华外资机构,包括渣打、汇丰、德银、星展、法国巴黎银行,还有新近获得该资格的美国花旗银行。
“南向通”开通预测连平表示称,南向通早晚也会开通,但是开通的时间很难预测。首先,南向通的开通应根据北向通运行结果、效果、遇到的问题等进一步的完善;其次,南向通的开通还需要考虑中国整个资本流动的情况。如果说中国整个资本流动整体比较平稳的话,南向通的推出就可能需要不太多的关注,如果中国资本流动的状况出现了比较大的波动,开通南向通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
总之,随着中国金融开放的进一步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扩大,债券通的开通代表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债券市场也将更加国际化,也将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债券通”推动事件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通”,初期先开通“北向通”,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6月12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月26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规范“债券通”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
6月28日,上海清算所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6月27日,据报道,债券通首批做市商总计20家,其中包括14家中资机构和6家国际金融机构。中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最重要的几家大行和券商,国际机构做市商则包括了所有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在华外资机构,包括渣打、汇丰、德银、星展、法国巴黎银行,还有新近获得该资格的美国花旗银行。
“南向通”开通预测连平表示称,南向通早晚也会开通,但是开通的时间很难预测。首先,南向通的开通应根据北向通运行结果、效果、遇到的问题等进一步的完善;其次,南向通的开通还需要考虑中国整个资本流动的情况。如果说中国整个资本流动整体比较平稳的话,南向通的推出就可能需要不太多的关注,如果中国资本流动的状况出现了比较大的波动,开通南向通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
总之,随着中国金融开放的进一步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扩大,债券通的开通代表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债券市场也将更加国际化,也将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债券通”推动事件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通”,初期先开通“北向通”,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6月12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月26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规范“债券通”的登记托管结算业务。
6月28日,上海清算所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北向通业务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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