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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二手房卖方合同,现在不想卖了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09:33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03-06 13:49
签订了二手房卖方合同,现在不想卖了2016.07.13号在链家签订了卖方合同,现在我不想卖了!我已收对方订金20000,对方已交中介费20000,我现在不打算卖了,需要赔付双倍订金,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3-06 13:54
合同已签订,
中介协议也已经生效并付款,
法律上规定,违约者应损失定金,
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
而对方不应承担由违约者导致的损失;
你是收定金的一方,
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并支付所有中介费用,
如对方还有其他直接损失,可举证要求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3-06 15:30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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