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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苏家屯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哪位了解?麻烦说说。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03 00:56
  • 提问者网友:我是女神我骄傲
  • 2021-10-02 14:12
沈阳苏家屯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哪位了解?麻烦说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灯有味
  • 2021-10-02 14:31
可以的。只要您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就能申请。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拜訪者
  • 2021-10-02 17:49
经济适用房地址:沈阳百花山路6-2号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1号经济适用房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1号经济适用房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2号经济适用房地址: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2号经济适用房位于:沈阳百花山路6-2号;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1号经济适用房,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1号经济适用房;以及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2号经济适用房,位于: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2号。
  • 2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10-02 17:04
你好,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哪位了解:和2004年开始实行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最大的变动出现在申购人条件上。首先,准入收入线调整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其收入线由上年南宁市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内调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2008年数据为例,去年南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29377元,按照原来的暂行办法,家庭年收入在176262元至14688元范围的,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而按照新办法,上年南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94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1995元以内的才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除了经济困难家庭,单身人员也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主体之一,新办法对单身人员购房条件也有调整,由原来的男28周岁、女25周岁调整为30周岁。另外,外来务工人员将不再有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按原来的政策,签订一年以上合同且交一年以上劳动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而新办法根据南宁市目前保障人群和房源供求实际情况,考虑优先供应本市常住户口人员,规定只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员才可申购经济适用房。除此以外,新办法还首次对经济适用房的回购做出了规定。套型面积方面,原来的暂行办法规定100平方米内,而新办法则调整为60~80平米内。另外,新办法对审批程序、监督管理都有更严格的规定。
  • 3楼网友:旧脸谱
  • 2021-10-02 16:10
您好,根据我的了解杭州专项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申请人群不一样,经济适用房的对象是政策规定的受用人群,专项经济适用房是对特定的人群的进行的规划,略有不同。你可以参考下,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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