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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局已经受理啦,马上就能领证了,但是卖方又不愿卖了,想终止合同,请问卖方有权利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13:35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02-05 22:38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局已经受理啦,马上就能领证了,但是卖方又不愿卖了,想终止合同,请问卖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吗,收回房子吗,?求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05 22:54
房管局有一步业务流程叫记载登记簿,这是在法律上确定产权归属的一步,你到房管局查询看是否记载登记簿,如记载可放心,是不能再反悔,如还未记载登记簿,是可退回的。卖方把钱退回你,就可撤销过户。起诉没意义,除非卖方不退房款,你可起诉追款,但法院不支持给你房子。如果房子你己实际入住了,那法院会斟酌的。你也会有胜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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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2-05 23:43

你好,这个你要咨询你们当地房产局的工作人员,有些地方,房管局有自己的官方房产网站,然后在上面公布一些出售信息,但是有的地方房管部门并没有做这种服务,具体以你们当地为准,搜房网成都二手房为您解答,望采纳!

  • 2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2-05 23:07
对方如果终止合同,涉及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赔付违约金,卖方肯定是没有权利终止合同的,如果房产以及过户,房产证已经是你方的,那么卖方更不能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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