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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5 00:00
  • 提问者网友:做自己de王妃
  • 2021-04-14 07:57
没有接受单位。。。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行路难
  • 2021-04-14 08:58
特殊情况:如果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要求提供深圳的《准予迁入证明》。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加盖市人才中心人事管理专用章)、接收函、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六楼大厅毕业生报到处办理《入户指信息卡》、《毕业生介绍信》。
②凭上述材料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入人才中心集体户的)。
③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报到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④持《报到证》、《入户指信息卡》(该卡不得自行涂改、填写)、《毕业生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返回到毕业生报到处办理审核盖章,便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4-14 10:22
应届或办理暂缓就业的应届生,可以提供三方就业协议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给到人才市场或代理企业办理申请入户的,人事局审批通过后,有一份蓝色的应届生批文,俗称“蓝表”(横版的),凭此批文回学校或指导中心办理迁出,拿到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再回来落户即可。 不明白的可以问过来。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4-14 09:44
一、报到程序   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持毕业证、报到证到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二、落户程序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持下述材料到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晰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   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待档案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查询:持下述材料到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一张一寸照片;   3、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办理落户程序:   (一)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索取就业协议书,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索取就业协议书,且需用人单位、人才中心、学校三方盖章)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劳动(聘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6、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7、《人员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用人单位盖章,人才中心盖章(与就业协议书一致)]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持上述材料(1-7)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出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二)持(一)所述材料到公安局开具准迁证   (三)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四)办理落户手续   1、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在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以上程序只适用于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 3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4-14 09:24
1. 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的具体程序步骤: 第一步:毕业生的毕业户口迁出是根据学院毕业分配方案上的地址(也就是报到证)办理,因此请各位毕业生一定要明确报到证上的地址,报到证的地址就是户口迁移的地址;所以毕业生要和招生就业办公室协商好报到证上的地址,避免出现迁往地址错误。 2. 第二步:要落实好报到证上地址,是否接受户口;因为有些偏远区人交流服务中心不接受户口托管,所以毕业生一定要落实好报到证上的地址,是否接受户口。 3. 具体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将户口落在某单位或公司户口集体户上的,要同时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单位接受函等手续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另一种是将户口暂时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有关手续,自己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办理(提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只能落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户口)。 4.  将户口迁回原籍的, 保卫科根据学院毕业分配方案《毕业生户口迁出登记表》确定的原籍地址,将户口迁往原籍人事局; 5.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原籍人事局不接户口的,毕业生需自己联系落户地址,毕业生迁往原籍(户口迁往地址与报到证派遣地址不一致者),要带拟落户地派公安分局所开具的户口准许迁入证明和村委(居委会)接受证明,两个证明缺一不可。 6. 必须落实是否可以落户,落户在什么具体地址(市、区、路、号;或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7. 第三步:毕业生就业信息和户口信息核对无误后,迁移证一次迁出,全部移交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时间由招生就业办公室通知。 8. 第四步: 持户口迁移证和其他证件到拟落户派出所落户。 关于改派的问题:毕业生的户口迁往地址和报到证不一致的,想迁回原籍人事局的,需要到报到证上所报道的单位,该单位所隶属的人事局进行改派,改派完后到学院保卫科办理相关的户口迁移地址改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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