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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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9 05:03
- 提问者网友:寂寞梧桐
- 2021-01-28 06:32
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怎么办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1-28 07:53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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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1-28 08:33
公积金无贷款证明是指公积金缴存职员按照规定缴存公积金,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是办理组合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等情况需提供。
开具条件:
1、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
开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受托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
3、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开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出开具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且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开具未贷证明。
获取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的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咨询台打印《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并加盖查询专用章;
2.本人持《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到个贷科贷款业务受理柜台,由个贷科在《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上出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证明,并且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负责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一般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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