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三包采取‘谁经销,谁负责’,为什么只由经销者负责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5 10:33
  • 提问者网友:你给我的爱
  • 2021-02-14 20:56
三包采取‘谁经销,谁负责’,为什么只由经销者负责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封刀令
  • 2021-02-14 22:15
《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1、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同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责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这也就是“谁经销谁负责”的道理。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直接要求销售者承担,无须直接去跟生产者联系(因为很多生产者离销售的地方路途遥远,直接要求销售者维修或赔偿可以省去较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缩短维权成本);属生产者责任的,由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再向生产者追偿,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实行“”的原则,明确了经销商对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首要责任,对消费者是非常有利的,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消费者都同一地域购买商品,而商品的厂家却通常不在同一地域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如果直接与经销商联系,能及时反映质量状况并予以解决;若与远在异地的厂家联系,不但容易错过“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的权益,而且还要承担寄运过程中产生的商品安全风险。

3、再者,消费者对经销商的信誉、口碑相对了解,要求经销商兑现售后服务应更有信心。 销售者对所经销的产品必须承担质量担保责任,这是法律对经营者责任强制性的规定。不管有没有签订维修协议,因为与消费者直接发生关系的是销售者,对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由销售者承担最直接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当然,如确属厂家责任的,经销商可以在赔偿消费者损失后,再和厂家算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2-14 22:52
这里说的负责,只是说对消费者的直接负责人,为了在承担三包责任时不互相推诿,也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所以由经销者直接对消费者负责,后期责任就由经销者和生产者自己协商。你要是找不到经销者也可以找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