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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责任的关系和差别是什么?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2 02:11
  • 提问者网友:抽煙菂渘情少年
  • 2021-08-11 22:38
爱与责任的关系和差别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猎心人
  • 2021-08-11 23:43
一、关于市场主体的意义  市场经济要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就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市场主体体系。通过市场主体体系这个载体,把国内市场与国内市场、国内市场与和国际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中国法律与国际法律的对接。   如何界定市场主体?其依据是什么?市场主体并不等于民事主体。市场主体的界定离不开市场活动,离开市场活动的主体就不是市场主体。是否是市场主体,判断的依据应当是紧紧围绕商品的环节即商品的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来确定,如果某一主体参与了商品四环节的管理或经营,那么就是市场主体,如果与市场无关,那么它就不是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划分。首先,从其职能和作用上分,可以分为管理型主体、经营型主体和消费型主体。其次,从是否具备组织性来分,可分为法人型主体、松散性主体和个人型主体。再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国的市场主体根据国籍可分为本国市场主体和外国市场主体和跨国市场主体。划分的目的就在于不同的市场主体,其职能不同,国籍不同,组织度不同,参与市场的环节不同,应通过不同的法律和方式加以管理,保证市场秩序的排列和有序运作。   我国目前的市场主体一般应当包括拥有市场管理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企业法人、拥有市场主体职能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市场活动联合组织,非法人组织,个体户、农村承包户、个人合伙,以及公民个人,拥有对外市场管理权的外国政府、外国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和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一旦参与了与我国的市场主体有关的市场活动,也应成为我国的市场主体。   二、关于市场主体的作用    (一)市场主体的层次性和多样性。层次性首先表现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其次是经营实体内部具有法律地位(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市场主体。不论是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还是经营实体及其内部关系,都应依法办事,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滥用权力,超越职权,也不能玩忽职守,互相推诿。多样性首先表现为各类市场管理部门的多样性,不同的行业由不同的管理部门来实施,对市场实现网状管理,这就是所谓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次是经营主体的多样性,它包括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联营组织、公民个人。再次是组织特别是公司的多样性,公司可以实现多样化。我国目前设立了责任有限的公司,而没有设立责任无限或连带的公司,这应是我国公司单一和公司立法的一大缺陷,也导致某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目前公司法的缺陷进行经营诈骗活动,使诚实经营者得不到很好保护。为了有效保护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行为,同时也使经营者有多种选择,政府可以依法设立多种形式的公司,这就像食堂和商店多摆设食物和商品,满足不同人的需求一样,公司可以有有限责任的公司,也可以有两合责任和无限责任(一人)公司,只是设立不同的公司,其管理形式和责任形式也不相同。   (二)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平等性。平等性要求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和消费过程中除了存在规模大小的差别外,在法律面前都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应存在经营上的等级和特权。我国目前仍然存在不同所有制之间等级差别和待遇差别。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等级和政策待遇本身就存在差别,再加上人们观念的影响和人治因素的原因,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一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待遇和满足条件不同,通常为全民企业地位高,国家满足的条件好,实属所有企业的老大,集体次之,私营的生存条件差,往往需要夹缝中求生存,甚至拉关系走后门;二是国家给予的保障不同,全民企业有国家作后盾,社会保障好,老有所养,因而有吸引力,人才聚集,但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普遍,集体企业差一些,私营企业就无法保障了;三是处理纠纷的差别,全民企业属国家所有,处理纠纷的也是国家机关,总有一家人的感觉,而集体和私营企业就不一样了;四是财务管理的要求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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