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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老人工伤,公司不给处理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0 17:48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2-10 07:03
我爸妈在建筑工地看大门,在工地未停工的情况下。我妈的腿摔断了,工地现在不与给医疗费,还未给工资。想问下各位朋友,我现在该怎么走这各程序。拜托各位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1-02-10 07:14
如果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认定可能就有困难,不过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依据认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只有认定为工伤的才能够索赔工伤赔偿,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侵权赔偿,并要求剩余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10 08:45
属于劳务关系,可以直接起诉单位要求赔偿。
  • 2楼网友:等灯
  • 2021-02-10 08:30
60.岁过了退休年龄,和单位属于劳务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无法协商直接起诉 赔偿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侵权责任法 《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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