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而试用期满了之后没有继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按照劳动法赔偿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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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1 13:38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4-10 20:24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而试用期满了之后没有继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按照劳动法赔偿双倍工资 是从试用期开始赔偿 ,还是从试用期后日期开始赔偿 ?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4-10 20:53
仅签订试用期合同而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该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到期。若继续用工,则应当在一个月内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月开始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4-11 02:34
我来回答
从试用期开始。
- 2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4-11 01:57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3楼网友:不甚了了
- 2021-04-11 00:26
试用三个月就当一年,n十1赔偿,直接去劳动局,
- 4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4-10 22:56
首先要告诉你,在劳动法里从来就没有,试用期合同,这种东西,就算签了在法律上也是不承认的,你的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里有帮你交保险嘛?
- 5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4-10 22:05
应该说,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本身就是违法劳动法的。
用工单位可以在合同期内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半年。但是单纯的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不可以的。
所以按照以上观点推算,试用期合同签订开始就不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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