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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未办代码证和税务登记的营业执照如何处理?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12:09
  • 提问者网友:杀手的诗
  • 2021-03-21 00:34
我在2005年注册了一家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按规定应该30天内进行机构代码证登记和税务登记。后因故耽误了一直搁置下来。
现在我要重新启动,不知道要经过什么手续,大概需要交多少钱?
或者注销该该公司,需要办哪些手续,交多少钱?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3-21 01:42
你原开办的公司对外是否有知名度?你开办的公司是否与往界有经济业务往来,如果根本都没有经营,把那个公司关闭掉,重新申办一个不是不可以,现在办公司条件很宽松,注册资金还可分期到位,如果用原来的公司手续多的话可以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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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3-21 04:23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3-21 02:47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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