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举证时的单据必须要有公司公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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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3 04:01
- 提问者网友:夢醒日落
- 2021-02-22 23:40
上班四个月了一分钱工资都没发,提出仲裁赔偿时怎么证明每月工资数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2-23 00:42
拖欠工资举证时的单据,不一定要有公司公章,但是有了公司公章,证据效力更足。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作证、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的银行流水证明(最好银行盖章)、工资条(最好有公司logo或盖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办理的暂住证、加班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其它有当事人名字或公章或公司领导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作证、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的银行流水证明(最好银行盖章)、工资条(最好有公司logo或盖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当事人办理的暂住证、加班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其它有当事人名字或公章或公司领导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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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2-23 02:11
你让老板给你写个欠条就可以了
- 2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02-23 02:04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取单位的工资发放记录。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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