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法律的进来 指点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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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9 06:44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5-09 02:45
我的三叔是抗美援朝时牺牲的,国家一直有我三叔的妻子抚养费,可是却改嫁了,并且他们的儿子也改其他的姓了。现在他们的儿子已经结婚生子了,三叔妻子还可以继续要哪个费吗?她已经改嫁了,并且儿子已经成家。我的爷爷留下的一套房子他们还有理由过来索要吗?那套房子虽然说是给我三叔的,但他们却已经离开多年了,并且前年我爷爷去世时他们连过来看一眼都没有,三叔的孩子根本不认他的亲生爷爷,还可以来要他的父亲的房子吗?三叔的妻子还可以继续领国家的那个补助费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5-09 02:51
国家补助费还是可以要的,因为这个事针对你三叔的牺牲国家给与其妻子儿女的一定生活补助。
你们可以主张对抗他的继承权。你三叔有继承权,三叔的儿子在法律上不是法定继承人,和你一样,是属于代位继承关系。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你爷爷的妻子儿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如果你三叔的妻子没有尽赡养义务,那她就不能继承你爷爷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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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罪歌
- 2021-05-09 03:37
你三叔的儿子是可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的,主要看该房产权是属于谁的,如果是你三叔的名字,则他母亲和儿子,及他爷爷都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房产是你爷爷的了,则你三叔的儿子代位继承他父亲的遗产。至于补助是不能在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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