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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外地租房能办户口吗?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17:39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3-07 04:18
我认识一位离异女人,带着孩子住在父母家,而我本身也是一个人,想跟她一起生活,打算在外地租房,孩子带在身边上学,那样可以办理户口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3-07 05:19
首先你是哪里人?你们都是外地的,要买带蓝印户口才可以,
你是本地,她是外地的 结婚了给孩子办本地户口,得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woshuo
  • 2021-03-07 05:51
一、外地户口可以在海南申请廉租房的,但是需要满足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要求的居住年限和低收入情况才可以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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