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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灯具属于房屋附属设施吗地下室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谁能够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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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5 21:06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10-15 12:48
门、窗、灯具属于房屋附属设施吗地下室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谁能够指点一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岸风
  • 2021-10-15 13:37
公摊面积是公摊建筑面积的简称,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10-15 15:02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你可以根据商铺的具共有面积及商铺数量自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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