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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安置怎么办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3:12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1-25 16:36
河北省省直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安置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1-25 17:04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1-25 17:50
1、广州市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申办异地就医的办理条件: (1)退休异地安置或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 (2)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 2、办理程序: 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到市医保中心个人帐户管理科领取《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转交申请人填写,并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选择居住地三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未开展医保,可选公立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经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盖章,交回所属单位。单位汇总盖章后,由经办人报送市医保中心加盖业务章确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医保中心(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4楼服务厅) 咨询电话:876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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