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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者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详细??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01:00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3-09 07:13
放高利贷者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详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3-09 07:23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
款利率的四倍”。但很多民间借款利率,竟超过银行同期利率30 至50 倍。但在查案的时候,
这些民间借贷却往往让法官和民警无可奈何,只能当作普通的经济纠纷处理,原来放高利贷
的人通过多种手段来规避法律风险,经过调查,发现他们主要有以下这些手段:
1. 借款时就扣除利息:比如借 10 万,只能拿到8 万现金,月息20%,到一个月时,
如不还本金,可先付2 万块小钱(利息)。然后将房产抵押,如果最后还不上,抵押的房产就
归放款人所有了。
2. 借条不写利率,把利息加进借款数额内:9 月 3 日南京白下法院审理一起借贷案:
市民张某诉凌某夫妇去年8 月借260 万元,仅还100 万元,要求被告归还余下的160 万元。
凌女士讲当时为到宁夏投资开矿,向张借款 200 万元,借期3 个月,张提出月利率20%,并
要求把3 个月利息60 万元加进借款数额,不写出利率,于是写成“借款260 万元”。因开矿
出问题,投资无法收回,难以如数还款。法官认为,“被告无法提供证据,不能仅凭推理定案”,
还是判被告全数偿还。
3. 以违约金、投资回报率代替利率:比如,市民向借贷公司借款时写的借条:“借款 6
万元,期限20 天,违约一天违约金6000 元”、“借款16 万元,期限20 天,一天违约金1.6
万元”。国安贷款担保公司总经理张志明向李某借款,多次签的是“合作协议”,上面写明的
是“投资额”、每年固定利润率及期限。
4. 口头约定利率,不留痕迹:多份借条,上面仅写借款数额和日期。大数额的借贷,放
贷人会约对方到浴室“裸谈”,目的就是防止对方悄悄留下录音证据。
群众遭高利贷逼债,被追债人跟踪,或干脆“住”进家中,常常会先打110 报案。警察
来了解后,只将之看作民间经济纠纷,劝他们向法院起诉解决。警察一走追债人员便又继续
进行威逼恶索。很多因此引发的案件,最后都是以非法拘禁、暴力伤害定罪的,而“高利贷
问题”并没有受到追究。
于是,出现了大量的高利贷发放者起诉欠款者的案件。除了借条上明确存在的高于银行同期
利率4 倍部分的利息外,多数高利贷因为规避了法律,众多高利贷受害者的利益难以在诉讼
中得到维护。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迟山
  • 2021-03-09 08:00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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