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利己和利他的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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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2 00:02
- 提问者网友:疯孩纸
- 2021-05-01 18:47
如何看待利己和利他的统一(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拾荒鲤
- 2021-05-01 19:39
因此,在需求层次的基础上对利他主义的界定还需添加其他内容,关键就是关爱;有了关爱,即使在物质匮乏的时代也可以产生利他主义行为。其实,无论从动机、效用还是从生存本能角度之所以都无法把“自私的快乐”和“无私的快乐”真正区分开来,关键就在于人的任何行为都有“本我”的因素;相反,那种仅仅出于生理需求的满足而不含任何感情的行为只是一种生理反应,这种反应不应该与具有人类道德色彩的用词“利己”和“利他”混同起来。这也意味着,区分利己和利他行为的流行标准隐含了内在悖论:如果带有人的情感因素,那么人的任何行为都包含“本我”的考虑,因而都可以归结到利己主义的,这是新古典经济学将任何个体都视为经济人的内在基础;相反,如果抛开人的因素,那么根本就没有“利他”和“利他”之说,就如我们不会区分动植物的行为是利己还是利他一样。正因为“利己”和“利他”的界定必然包含了人类的感情以及价值判断,因而利他行为往往为社会所鼓励。当然,人类社会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法规,那么,我们如何确立受到鼓励的道德法规呢?为此,一些学者开始强调以关爱和公正作为道德的普遍原则的重要性,如阿伯.皮尔所说,“重要的不是信仰者和不信仰者的差别,而是关怀者与不关怀者的差别”;[1]究其原因,有了关怀,人们在采取行动时就会考虑他人的感受,就更容易采取合作的态度。同样,鲍尔斯也强调,“判断一项行为是否是自利行为的关键是其动机。决定性因素是这项行为是否由对他人的关心所驱动,而不是它是否给自己带来了幸福。例如,许多慷慨大方的人喜欢助人为乐。但这些快乐并没有让他们成为自私的人: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出于非自私的动机,所以他们不是自利的”。[2]事实上,根据早期的功利主义原则或者规则功利主义的精神,社会的善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因此,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待人处世时要权衡他人的利益,要关注他人的存在并提供帮助,这包括衣食住行、病痛、自尊等。正如库利指出的,“同情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一个人只有理解别人,才能进入周围的生活,才能有意义地生活;他越少同情就越像一头动物,并且越少真正地接触人类生活”;因此,“自私的人(可被看成)是一个沉浸在自我中的人,或是一个以自己的方式维护自我的人,是一个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人”。[3]其实,人是社会性动物,他往往根据某些观点产生的冲动而行为,从而行为是存在某种亲和力的各种爱好的表现;不过,有的观点和行为对本人是快乐的,但对其他人则是不快乐的,而另一些观点和行为对他人也构成了快乐。也就是说,人们的社会性冲动本质上体现为:对于他人的行为方式或状态知觉或想象会直接引起快乐或痛苦的情感,而人类行为的性质就在于这种冲动的特性。包尔生指出,当行为者倾向于推进自己和他周围的人的幸福或完善的时候,并且伴有义务意识的时候,这个人的行为就是善的;而当行为者既无心愿也无能力推进他人的幸福的时候,甚至反而是扰乱和损害周围人的时候,这种行为就是恶的。[4]显然,一个缺少利他主义爱好的人,对他人的幸福和灾难是没有直接兴趣的,只要他不被间接地(即通过他的其他冲动的激励)要求考虑一下别人,别人的欢乐和悲哀,甚至别人的存在,他都一律漠不关心。因此,石里克指出,利己主义的根本特点就是:不为他人着想,对他人的利益漠不关心,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追求个人的目的;相反,“对同伴们的行为方式或状态的知觉或想像会直接引起快乐或痛苦的情感”的冲动就是“适合性冲动”,“人们也完全可以把这种冲动说成是利他主义的冲动”。[5]霍夫曼也认为,道德的主要焦点在于考虑他人,这也就是所谓的“关怀”德性。一般地,一个缺少利他主义爱好的人,对他......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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