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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高手解答!我太感谢你了!!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1 22:02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4-01 01:12
劳动仲裁高手解答!我太感谢你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4-01 01:59
1、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补缴2008年8月31日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元共计______元;
  依据您单位所在地的的保险基数计算(每年各地的规定都不同)
  例如:成都市保险缴费信息(最新)
  用人单位每月应缴部分:〔20%(养老保险)+7.5%(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合同约定的每月工资;至起诉时,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总额为:每月应缴额×月份数
  (即您在该单位实际的工作月份数)
  注意:在劳动仲裁申请书里,把该请求先写上去,最终用人单位应缴纳多少,仲裁委裁决时劳动保障局会给你算清的。

  2、A.不知道您在哪个城市,先了解一下您所在城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如果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你的工资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补齐从2008年8月31日至今这期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差额______元;并支付25%的补偿金____元。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例如:成都市08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而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了600元,则:(650-600)元/月×17个月(例如有17个月的工资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50元,850×25%=212.5元。
  B.关于试用期工资问题,您也可以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八十,也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八十,也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08年10月30号到2009年2月1号期间的基本工资____元,2009年5月15号至6月15号期间的基本工资___元(以你们双方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计算),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_____元,赔偿金____元。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无故拖欠工资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非因不可抗力,超过本《条例》规定或者认可的工资支付最后期限,未支付或者未全额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
  经济赔偿金标准各地标准也不同,例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____个月的工资______元;并要求用人单位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例如: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650元,《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有11个月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该项请求数额为:650×11=7150元。

  最终能赔多少,以上4部分加起来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佘樂
  • 2021-04-01 03:21
1、可以不再请求签订劳动合同了,因为公司已经超过1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视为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少发、欠发的工资。
3、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
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为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自用工以来的社会保险。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完整明确的仲裁申请书的话,可以HI我,免费帮你写,至于赔偿数额,还需要你提供一些具体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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