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综合奖学金是多少钱
- 提问者网友:嗝是迷路的屁
- 2021-03-22 15:49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3-22 15:59
- 1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3-22 16:35
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奖贷学金管理和资助困难学生工作的意见》(豫教财字[1999]10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适用于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单项奖学金适用于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为校争光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 各类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及标准。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2005年9月之前入学的,一等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标准为1200元/生·年;二等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标准为600元/生·年;三等按学生人数的15%评定,标准为300元/生·年;2005年9月之后入学的,一等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标准为3000元/生·年;二等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标准为1000元/生·年;三等按学生人数的30%评定,标准为200元/生·年。
(二)单项奖学金:评定比例、名额不确定,标准为100元/生·年。
(三)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按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评定,标准为300元/生;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按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7%评定,标准为200元/生。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三月,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五月。
第五条 各类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四)品行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注意公共卫生;
(六)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意志品质;
(七)无恶意拖欠学费现象。
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由学工部参照本办法具体制定。
第六条 各类奖学金评定程序:学生个人要依据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估,根据自我评估结果提出申请。各班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级学生投票确定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综合测评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学工部审核批准。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后,由学工部造表交财务部,辅导员(班主任)到财务部领取,集中一次性发放。
第八条 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均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上年度内有补考课程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不得参与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第十条 本办法由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