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里不发辞工工人的工资,人家9月份的工资都发了,而我8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
工厂不发工资怎么办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2:00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1-26 08:1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1-26 08:39
1、根据你的描述,因你是未成年厂里存在雇佣童工的行为,但在你离职时,厂里应当支付你付出劳动力部分的工资。
2、建议先和厂里负责人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建议先和厂里负责人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1-26 12:45
三个月才发工资属于拖欠工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2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1-26 12:02
我是想问,我去厂里应聘的时候说工资压一个月,现在压三个月了也开工资,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 3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1-26 11:40
好办,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中心举报。
- 4楼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1-26 10:02
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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