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对方当事人未出庭,庭审笔录上也没有对方当事人的签字。但是最后判决书上称其为“当事人辩称”。法院这么做对吗?
另外、“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否认”我一官司,由代理人出庭,代理人可不可以在庭审中是实证主体?
谢谢
我是原告,对方是被告。
庭审中一方当事人未出庭,代理人出庭,那么代理人的所有答辩词是不是直接就是当事人的答辩词?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05:24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4-03 09:4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4-03 10:15
对方应该提供了答辩状,如法院查明案情的确如对方所说可以这样写判决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4-03 11:14
答辩状原则上开庭的时候交换就是了。代理词不用给对方,开完庭寄一份给法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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