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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下班被车撞,公司需要负责任么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11:02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2-06 08:10
工人是我公司临时工 已满60岁,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3月18日下午7点下班路上骑电瓶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踝骨破裂,交警划分责任,两人均有责任各摊一半, 请问此种情况,公司负连带责任不,负担比例为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2-06 09:46
下班路上被车撞,符合工伤条件,但因为超龄,不能获工伤待遇。。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白昼之月
  • 2021-02-06 10:54
那要看玻璃是人为还是自然了,如果是人为那该公司要照价赔偿、如果是自然那该公司就没有责任了, 何为自然、也就是说汽车前挡风玻璃都是''钢化玻璃''钢化玻璃的特性就是自爆 所以就会形成自然这种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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