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婚前购买的房子有贷款在婚后还。据说现在法院有两种裁决方式,一是把共同还贷部分的总额拿出一半来给对方,这种比较容易计算。还有一种是拿出增值部分的利益来分割,这种不太明白怎么计算。具体地说,我的房子购买时的价格是85万,贷款35万,房子现价是200万。婚姻关系存在30个月。如果计算增值,我要给对方多少钱?
关于财产分割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1 09:54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8-20 10:1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8-20 11:08
你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婚姻法的范畴,一般采用第一种,因为还款的部分是共同行为,属于共同财产,当然要算利息。另一种是按比例来计算的,大慨36万,还要看你怎样操作这个官司,还可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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