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纠纷,情感的纠结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8 05:50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5-07 06:46
3年前我的三哥口头许诺要把他的还房以当时的开盘价(1680元)卖一套给我们,这件事情我们全家都知道,到了今年11月份交房的时候,他说不卖了。在去年,他在我们手里要了25000元钱,我们觉得房钱迟早是要给他的,就给了。如果不存在他要卖房给我们的说法,我们也没有钱给他,我们可能早就另外买了。现在房价涨幅那么大,请问我们可以用什么合法的办法争取我们的利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05-07 07:23
房屋买卖必须使用书面合同,如果你有合同就能很顺利的得到赔偿
如果没有你也就只能要回自己的借款
为了房子,钱,父子反目的大有人在更何况什么兄弟,以后什么事一定要按法律走,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谈亲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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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5-07 08:25
您好,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没有书面协议或者比较正式的口头许诺并且全家都能作证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提起法律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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