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收到的表面注明的销售拆让,其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列示?
请问:销售拆让的进项税额在申报表的哪一栏次反映
答案:1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5 11:36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5-04 17:5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5-04 18:55
1、如果是在同一发票票面直接列明的,那是销售折扣,不是销售折让。直接按减去折扣额后计算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即可。申报表的填报与其他的进项税额一样。
2、销售折让,一般是指销售实现以后,由于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规格不符合要求等,销售方在商品价格上给予购货方一定的减让。由于折让的发生是在销售以后,一般已跨月,可通过冲红程序进行处理,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在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次月初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的第21行填报,作转出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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