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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8 12:15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12-27 21:03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执傲
  • 2021-12-27 21:52
1.是协商。2.是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法。3.诉讼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诉讼时效。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然从最新修改的民法总则已经做了相应的更改,期限改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保全。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者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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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佘樂
  • 2021-12-27 23:30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 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 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3、没有进行土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作为房屋所有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 2楼网友:平生事
  • 2021-12-27 23:20
您好,该纠纷案的答案如下: 问题1答案:案例中合同分为两个部分,即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b为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为银行贷款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欺诈,可以主张无效,但是要打官司则需要做好相应的诉讼策略。 问题2答案:善意第三人取得所以不能支持违约金。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问题3答案:房屋所有权应该归b,通过法院判决,宣誓登记后,再进行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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