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公有住房是不是同一个概念?问一问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28 23:10
- 提问者网友:自食苦果
- 2021-10-28 02:18
经济适用房与公有住房是不是同一个概念?问一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世
- 2021-10-28 03:17
可以. 购买以下房子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公有住房;(2)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3)经济适用住房;(4)商品房;(5)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房和经济适用房。 具体流程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因为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山有枢
- 2021-10-28 04:54
北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北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北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北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无房或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北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并已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已租住公有住房的家庭,若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退还原租住的公有住房。 申请家庭的认定: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夫妻离异(或丧偶)带有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的,或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 2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10-28 04:17
如果该房产不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不能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购房合同和房产原值凭证等证明材料,可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税费)×20%。其中,已购公有住房的房产原值为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