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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赁物(非融资租赁合同)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谁承担责任?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5 13:33
  • 提问者网友:斑駁影
  • 2021-02-04 16:39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想知道非融资租赁的一般租赁物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2-04 17:13
出租人与承租人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问题,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但是该约定不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合同约定只约束合同当事人,而不能对抗第三人。从第三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角度讲,因为属于侵权案件,故应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除悬挂物等适用特殊侵权责任外,通常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赔偿。主要看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是谁的过错,如果系一方的过错行业造成的,则应由该过错方赔偿,如果是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按过错比例赔偿。当然,如果第三人在期间也有过错的,第三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2-04 18:00
你说的租赁物 如果是不动产的话(比如房屋), (1)比如三楼的花盆掉落致人损害的,按照新的侵权责任法85条规定,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依照你的情况,应该由承租人即实际使用人承担。 (2)比如是房屋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人是房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如果是动产的话,涉及到很多,比如不明抛掷物,堆放物倒塌的等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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