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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父亲去世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户口暂时不能注销,请问他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因此不能办理各种继承遗产的

答案:6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15:14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2-14 10:15
朋友的父亲去世了,但由于种种原因户口暂时不能注销,请问他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因此不能办理各种继承遗产的手续了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2-14 10:37
办理不了,不管是公证处还是房产管理处都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户口不注销就没有这个证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拾荒鲤
  • 2021-02-14 13:52
有死亡证明就可以
  • 2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2-14 13:00
有遗嘱从遗嘱。   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注意: 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或者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否则后果自负。
  • 3楼网友:逃夭
  • 2021-02-14 12:21
直接到司法局公证一下,让他那些亲戚都答应放弃继承所有东西就全是他的了
  • 4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2-14 12:09
你好!可以办理继承。
  • 5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2-14 11:05
可以办理!遗产继承与户口在不在一起没有必然联系!遗产继承的必要条件,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没有明确反对,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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