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违约怎么算?法律帝请进!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4 00:15
- 提问者网友:玫瑰园
- 2021-03-23 17:25
lz女朋友在一4S店工作,最近即将签合同书,合同上承诺每周五天班,多余算加班,签订合同后两年内不得辞职,否则罚款3000-4000.但她老总说每周只休一天,多余出勤也不算加班。请问法律帝,若以后两年之内她不想干了,能否凭借劳务合同书证明是单位方先违约,拒绝履行罚款的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3-23 18:59
看了之前的朋友的回答,很乱,建议不要受其误导。另外网友xusonglin23提供的答案,是属于经济合同,根本不适用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是可以离职的,并不需要一定要等到合同期满才可以离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即可,试用期外,提前三十天即可,也无需征得单位的同意,时间一到,你走人就可以了。
2、如果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的且约定了服务期的,则劳动者需要干满服务期,不知道lz女朋友的单位是否对她进行了专项培训没有,且劳动合同上说明了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则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即使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条款。
3、至于加班事宜,只要工作时间超出了21.75天,就属于加班时间,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你女朋友有权要求进行支付,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4、所以,你女朋友除了以上第二点的培训事宜的,是随时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也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去证明对方违约,如果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的,有权要求支付,并有权要求赔偿。如果存在第二点的培训事宜的,也是可以离职的,只不过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是需要这折算的,只计算未服务期间的违约金的,且不能不合理。
1、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是可以离职的,并不需要一定要等到合同期满才可以离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即可,试用期外,提前三十天即可,也无需征得单位的同意,时间一到,你走人就可以了。
2、如果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的且约定了服务期的,则劳动者需要干满服务期,不知道lz女朋友的单位是否对她进行了专项培训没有,且劳动合同上说明了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则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即使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条款。
3、至于加班事宜,只要工作时间超出了21.75天,就属于加班时间,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你女朋友有权要求进行支付,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
4、所以,你女朋友除了以上第二点的培训事宜的,是随时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也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去证明对方违约,如果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的,有权要求支付,并有权要求赔偿。如果存在第二点的培训事宜的,也是可以离职的,只不过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是需要这折算的,只计算未服务期间的违约金的,且不能不合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3-23 22:26
不想在单位干了直接拿着合同去劳动局,问题就解决了
- 2楼网友:鱼忧
- 2021-03-23 20:58
在合同法中,不仅对平等、自愿作了原则规定,而且在具体制度、具体规定方面体现平等、自愿原则。比较于三部合同法,许多是新规定。主要有:第一,在合同法第一章中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二,关于合同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并在其他条款中规定,当事人就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才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三,关于合同形式。《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四,关于格式合同。一是明确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义务,《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二是明确规定有些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三是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作出特别规定。《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3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3-23 20:39
两年内不得辞职的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如果不打算继续干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用人单位没有罚款权。
- 4楼网友:雾月
- 2021-03-23 19:40
你好!
约定不能辞职是不合法的
而且实际履行也跟合同约定不符
是单位违约了
她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但要收集证据 多上班和加班的证据
让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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