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经济补偿金是13000元,公司却告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元
请各位帮我计算一下这3800元是从何得来的,谢谢!
合同到期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所给的经济补偿金 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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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7 07:39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02-06 08:2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2-06 09:14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入职年限给付的补偿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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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06 12:00
肯定计算错误的。
- 2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06 11:51
如果是经济补偿金的话,上年当地人均年工资3倍以内是免税的,请与单位协商。
估计是没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处理的,因为是合同到期了。按一次性补助处理的话,只有和当月工资合并后扣除五险一金和3500免征额后,算的计税。
- 3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2-06 11:0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你根据你所在地区的社平工资算一下,只有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交纳个税。
就算是正常缴纳个税也只有1370,所以公司核算有问题。
- 4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2-06 10:27
应该不用交税
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北京市2007年的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9867元,那么该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是39867*3=119601元。因此,2008年劳动者一次性取得各种补偿金的收入低于119601元的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劳动者甲在乙用人单位工作13年,2008年被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过仲裁和诉讼后,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30000元,那么该劳动者的月收入额为:(130000—39867*3)/13=10399/13=799.92元,但由于该数额未超过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2000元的起征标准,因此,该劳动者仍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1)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2)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单位在支付时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 5楼网友:一秋
- 2021-02-06 09:35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
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
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
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
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
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
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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