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合作经济的经济理论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6 16:14
  • 提问者网友:斑駁影
  • 2021-04-16 07:53
合作经济的经济理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4-16 09:32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经济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是在批判和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合作思想,以及与形形色色的合作社改良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具有注重生产合作的传统。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关于合作社是改造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工具的思想,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合作社运动持保留的肯定态度。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推崇资本主义社会的合作工厂,认为它是对资本所有权的“积极扬弃”,“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动摇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而合作贸易等其他形式的合作只触及资本主义制度的表层 。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合作社运动具有局限性,绝不可能自动地把现存社会带入社会主义。马克思说,“不管合作劳动在原则上多么优越,在实际上多么有利,只要它没有越出个别工人的偶然努力的狭隘范围,它就始终既不能阻止垄断势力按几何级数增长,也不能解放群众,甚至不能显著地减轻他们贫困的重担”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生产合作社对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具有重要的意义。1886年,恩格斯在致倍倍尔的信中说,“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对于农业,1894年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系统论述了无产阶级在夺取了国家政权以后,采取自愿、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发展生产合作社。恩格斯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象我们将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
列宁和斯大林的合作经济理论
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经济理论。列宁从实践的挫折中认识到合作经济的重要性,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合作社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列宁对流通领域的合作社进行了再认识,主张大力发展。1923年,列宁在病榻上口授的《论合作制》中指出,“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在国家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既是私人企业,又是集体企业。在我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它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用的工地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的,即是属于工人阶级的”。但是,列宁所说的“现存制度下的”合作社并不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是国有生产资料的经营组织,这不仅与西方国家经典的合作社不同,而且与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论述的合作社也有很大的区别。列宁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合作社经济看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成份,这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把合作企业完全等同于集体企业,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却导致了认识和实践的混乱。
斯大林继承了列宁的合作事业,通过集体农庄制度,把农民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是,斯大林重生产合作,轻流通合作。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的农业集体化模式对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农业合作化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