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天是否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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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7 04:49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1-26 15:05
离职当天是否算工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怙棘
- 2021-01-26 16:11
问题一:请问离职当天公司应结清工资吗 有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余下全文>>问题二:员工辞职工资当日结算吗 你好,这个不可一概而论,
如无相反约定,如果员工在完成当日工作任务下班后递交辞职申请,就应当结算当日工资;问题三:离职当天是否可以应该结算清所有工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是需要当天结算清楚的,但是一般现实操作过程中,都是等到工资发放日发放的,所以这个要看你怎么跟单位人事沟通确认了;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问题四:辞职批准后是不是当天可以结算完全部工资 按劳动法离职当天结算完全部工资。问题五:离职当天可以算工资吗 基本上不给算。你那天没干活。凭啥给你钱呀。如果当天 干满了活,是应该给钱的。问题六:辞职后是不是应该立即结算清工资。 就你叙述内容,回答如下:
1、如果你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2、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公司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你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公司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户
4、公司拖欠你的工资时,你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你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七:离职办手续当天应该要算工资吗 严格的说,离职办手续当天,不应该要算工资。
因为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你在单位的工作内容。
但是,办理入职手续,是要算工资的,因为这是开始工作的必备条件。问题八:劳动法辞职当天结算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
附与工资有关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问题九:国庆当月离职应该算工资吗 辞职当月工资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是以你当月出勤天数来计算的。
第二种是以你当月缺勤天数来计算的。
选用哪一种方法来计算要看你单位计算工资的方法来定,一般按月薪发放工资的单位都是以第二种方法计算工资的。
两种办法都有道理,但是劳动法也好劳动合同法也好其立法基础都是以保护劳动者为目的的,仲裁的话一般都是调解,不排除劳动监察偏向企业的可能,如果你起诉,那么正常情况你胜诉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问题十: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时间 工资是按离职时间算的,你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工资压着不发赔偿上没有标准,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方法:上班的第一天算起30天是签订合同期限,超出的算双倍工资)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余下全文>>问题二:员工辞职工资当日结算吗 你好,这个不可一概而论,
如无相反约定,如果员工在完成当日工作任务下班后递交辞职申请,就应当结算当日工资;问题三:离职当天是否可以应该结算清所有工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是需要当天结算清楚的,但是一般现实操作过程中,都是等到工资发放日发放的,所以这个要看你怎么跟单位人事沟通确认了;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问题四:辞职批准后是不是当天可以结算完全部工资 按劳动法离职当天结算完全部工资。问题五:离职当天可以算工资吗 基本上不给算。你那天没干活。凭啥给你钱呀。如果当天 干满了活,是应该给钱的。问题六:辞职后是不是应该立即结算清工资。 就你叙述内容,回答如下:
1、如果你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2、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公司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你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公司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户
4、公司拖欠你的工资时,你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你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七:离职办手续当天应该要算工资吗 严格的说,离职办手续当天,不应该要算工资。
因为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你在单位的工作内容。
但是,办理入职手续,是要算工资的,因为这是开始工作的必备条件。问题八:劳动法辞职当天结算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
附与工资有关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问题九:国庆当月离职应该算工资吗 辞职当月工资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是以你当月出勤天数来计算的。
第二种是以你当月缺勤天数来计算的。
选用哪一种方法来计算要看你单位计算工资的方法来定,一般按月薪发放工资的单位都是以第二种方法计算工资的。
两种办法都有道理,但是劳动法也好劳动合同法也好其立法基础都是以保护劳动者为目的的,仲裁的话一般都是调解,不排除劳动监察偏向企业的可能,如果你起诉,那么正常情况你胜诉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问题十: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时间 工资是按离职时间算的,你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工资压着不发赔偿上没有标准,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方法:上班的第一天算起30天是签订合同期限,超出的算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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