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没有离婚分开十年了,他把我户口注销了怎么办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15:42
- 提问者网友:一抹荒凉废墟
- 2021-02-19 15:33
我跟我老公没有离婚分开十年了,他把我户口注销了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2-19 16:27
既然没有离婚那么如何注销户口?
当然既然你们都已经分开10年了那么
如果你丈夫要离婚你们就已经不属于婚姻
关系了,法律规定分居三年被认定为自动
离婚,那么他可能已经申请离婚了,而你的户口注销了
估计他是把你当失踪人口了。你提供身份证明还是可以
把户口从新迁回你产生的地方或者现在居住的地方。
当然既然你们都已经分开10年了那么
如果你丈夫要离婚你们就已经不属于婚姻
关系了,法律规定分居三年被认定为自动
离婚,那么他可能已经申请离婚了,而你的户口注销了
估计他是把你当失踪人口了。你提供身份证明还是可以
把户口从新迁回你产生的地方或者现在居住的地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19 18:31
分居两年了就可以起诉离婚了吧,额,你们这十年咋过的,
- 2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2-19 17:02
起诉他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3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2-19 16:50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原已经登记户口被注销的,可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七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的,失踪公民的家属、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失踪登记。当失踪公民被寻回或者查明其下落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寻回登记。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当失踪公民被寻回或者查明其下落时,应当及时恢复其户口。
公民被宣告失踪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的,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第七十一条 未落常住户口的公民,应当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凭有关常住户口未落原因的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经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补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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