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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的收益分配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7 01:17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3-16 19:23
两位农村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参军后户口迁到城市为非农业,另外两个在农村为农业户口,2004年两位老人先后去世,后老人的土地分为两份由老二和老三经营,2009年两块老人的土地被征用,此时大儿子认为土地补偿款是父母的承包土地的收益,应作为父母的遗产有兄弟三人平分。请问大儿子的观点是否正确?土地补偿款算土地收益么?老人去世后到土地被征用前这几年,土地还属于老人么?此时的土地收益还能算老人的遗产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灯有味
  • 2020-03-10 21:36
老人死亡后土地就应被收回,不算老人的遗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0-06-17 17:42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分配的。 土地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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