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职工去世,年休假工资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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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3 00:37
- 提问者网友:却不属于对方
- 2021-03-12 11:07
当年职工去世,年休假工资还有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12 12:43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应当支付工资报酬。
职工当年去世,当年应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应当按照工资的300%(其中包括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在内)支付工资报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职工去世当年应休年休假,按照去世前已工作时间折算,但不足1天的部分不予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职工当年去世,当年应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应当按照工资的300%(其中包括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在内)支付工资报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职工去世当年应休年休假,按照去世前已工作时间折算,但不足1天的部分不予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3-12 13:36
年休假工资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该月总计工资总额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超过3500元的,应当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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