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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外资企业,从往年的未分配利润扣除盈余公积和需要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剩余的作为利润汇出境外母公司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20:08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2-19 01:42
公司是外资企业,从往年的未分配利润扣除盈余公积和需要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剩余的作为利润汇出境外母公司请问计提这部分要缴的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1.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是不是应该是第二个呢?不然扣缴企业所得税那部分不是还一直留在未分配利润里面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02-19 02:29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的来源,是本年利润扣除应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再提取盈余公积后的余额,不需要再行扣除盈余公积和所得税。如果是分配给境外母公司需要代扣代缴的所得税,从应付股利中扣减,会计分录为:
借: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所得税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19 03:56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52号)第五条规定,境内机构办理下列境内外汇划转或境内再投资、增资活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证明》,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或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由主管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出具并签章的《税务证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其在境内所得利润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将属于外国投资者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在境内转增资本或再投资。 依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将属于外国投资者的留存收益在境内转增资本、资本公积或再投资,实际上是该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所有者权益。因此,外国投资者间接分得的股息、红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向主管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转增所有者权益时扣缴外国投资者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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