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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房租问题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16 08:36
  • 提问者网友:终不敌时光
  • 2021-12-15 23:54
想请问一下大家 由于沟通问题 出纳告诉我5月已付6月到11月的房租费 然后我以为已取得发票 就在5月 做了账
打比方 5月做了借 预付账款 6000 贷 库存现金6000
然后会在次月按月摊销 做借 管理费用 1000(一个月)贷 预付账款 1000
现在看到发票开的是6月的日期 请问该如何处理 发票作为哪个月的附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甜主义
  • 2021-12-16 00:11
你的账务处理(分录)都正确。
发票作为交钱那个月的附件(预付账款),要不你的现金核对时缺少证据。摊销时在转账凭证摘要里注明一下“发票见**月**号凭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野性不改
  • 2021-12-16 03:16
借:待摊费用 贷 银行存款 之后每个月 借 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 2楼网友:半度微凉
  • 2021-12-16 01:49
付款沅发票 借:预付账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每月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预付房租费 来发票 借:预付账款-预付房租费  贷:预付账款-某公司
  • 3楼网友:云淡风轻
  • 2021-12-16 01:26
你面临的问题是中国大部分企业会遇到的典型问题,即内外账问题。 内账是所有真实业务发生的记录,不管是否有发票 而外账则必须根据发票(税法认可的原始凭证)才能入账记录发生业务。 如果光从会计理论上分析你提到的问题,结果只能让人崩溃。会计准则通篇没讲发票的事情,但税务一块是以发票来管理的,这就是一个矛盾,除了内外账,似乎并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就你的情况,如果延续原来的做法,不设内外账,那么只有将6月的发票放在5月支付凭证后做为原始凭证。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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