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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官司

答案:5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9 04:35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11-28 16:53
遗产继承官司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11-28 17:29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产权证上如果写得是你父亲的名字,没有其他相反证据,房屋产权是归你父亲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duile
  • 2021-11-28 21:59
你的爷爷还在世吗?在世的话,让你爷爷和父亲对房产进行公证,对房子的建设、出资、产权所有等都可以公证。
  • 2楼网友:一秋
  • 2021-11-28 20:30
我觉得你的案子没这么简单,你说你爸爸盖得房子写你爷爷的名字,这一步先停,也就是说从物权法上记载房子所有权人是你爷爷,如果你家主张产权人是你爸爸,可以通过诉讼,但是你这个案子胜诉率不高,你尽管后来改成你爸爸的。是用别的手段改的,这个是违法的,你姑姑如果告房产局,会撤销登记的。
  • 3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11-28 19:06
1、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你爸爸自已盖的房子房产写的爷爷名字,那这房屋的产权就属于你爸爸的,你姑姑就无权提出要求;
2、前提条件是你爷爷已经不再人世了,如果你们没有证据证明,是爸爸自已盖的房子房产写的爷爷名字,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屋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你姑姑就有权分配。

关于证据,你可以当时购买建房材料的证明人、帮助建房的证明人、以及其他证人,但是证人的证明力比物证、书证弱,如果有建房时够建材的发票最好了,还有其他的证据,这些证据结合起来证明做好了。

你姑姑知道没用,在法庭上,她不会承认的,我建议你到房管局查档案,查变更前的档案。

“爷爷不在了,现在的房产证上写着爸爸的名子是在动迁之前改的”,这样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产权就是你爸爸的,如果你姑姑要分得房屋,他必须举证,证明此房屋是你爷爷的,否则就不可能了。
  • 4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11-28 19:01
如果该房子写的是你爷爷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男女都有继承权,你姑姑是可以分到动迁房的。
现在,你们可以和你姑姑协商解决。必定是你亲姑姑。
补充回答:
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房产,现在该房屋登记在你爷爷的名下,你爸爸及其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 如果你们主张该房屋是你爸爸单独所有,须有相关的证明,否则,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你爷爷的,使用你爸爸的钱由你爷爷偿还。
你姑姑原来同意,但现在为了利益又不同意了,这很正常,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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