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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律问题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3 01:27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3-22 08:21
土地法律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3-22 08:52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五项“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规章政策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下列宅基地收回:一是空闲宅基地;二是房屋倒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三是房屋被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根据上述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分配给农村公民建设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村民对宅基地应当充分利用,充分利用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如果宅基地空闲的,可以由村集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回后重新分配给其他需要宅基地的村民或者组织复垦后用于农业发展。
所以对甲空闲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重新分配。甲与乙签订的长期借用空闲宅基地合同是侵犯了村集体的利益,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是没有所有权的,乙盖房甲未提出反对意见,且时间长达五年,事实上甲已经放弃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乙盖房时办理了相关登记,所以应支持乙对房屋的所有权。借地合同无效。乙盖房行为是否合法,要看其当时是否取得了建设部门的合法手续(两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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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22 09:04
1、有房产证的话,盖房行为就是有效的。2、对于乙方在土地盖房的行为,乙方明知有甲方有可能拿回土地仍盖房,甲方明知乙方盖房不制止。3、本案的关键在于,乙方取得房产证的行为,是否能够表明甲方事实上变更原借地合同,或事实上已将宅基地转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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