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户口在施教区,没房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21:22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2-23 00:03
户口在施教区,没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23 00:09
现在家庭由于种种原因,人户分离。当户口在不能反映其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就应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依据。当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地段学校确定“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因此,教育部门建议,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根据《义务教育法》“属地管理”原则,父母应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区的小学报名。

什么叫“合法固定住所”?小学、初中怎样确定“地段生”?

答:(一)“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即:拥有房产证或房卡的居住地。

(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小学、初中在何施教区就近入学的依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鱼忧
  • 2021-02-23 00:45
根据南京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的,原则上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 孩子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孩子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办理。如果父母是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孩子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孩子的父母都不在南京,但为孩子购买一套住房 如果是以孩子名字购买的住房,其产权证要与户口相一致,但是父母的户口不在南京地区,孩子的户口单立。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