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简评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法典化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21:11
  • 提问者网友:骨子里的高雅
  • 2021-04-13 23:18
简评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法典化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4-13 23:53
(一)郑国“铸刑书” 公元前 536 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铜鼎上,向全社 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二)邓析的“竹刑” 邓析是郑国的大夫,公元前 530 年,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 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之上,称为“竹刑”。最初属私人著作,但在当时 有很大的影响,后来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从而成为官方的 法律。
  (三)晋国“铸刑鼎”公元前 513 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 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活动。
  (四)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变革。成 文法的公布,标志着奴隶制的法律体系在走向瓦解,封建制法律体系 逐步形成。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4-14 00:11
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法典化:
中国东周(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郑国“铸刑书于鼎”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礼制的破坏,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一般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邓析“竹刑”
  续子产铸刑书之后,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自行修订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竹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影响。邓析因为“私造刑法”有违“国家法制”,被执政驷歂处死,但是他的竹刑在郑国流传并为国家认可,从而成为官方的法律。
  晋国铸刑鼎
  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这是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
  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晋国叔向认为:“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代表对“铸刑鼎”发表的反对意见:“晋其亡乎,失其度也。”“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对旧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信条,结束了法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具有客观性和规范性,走向公开化,开创了古代法制建设的新纪元,是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
  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在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将改革的成果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各种新型的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活动,为战国及其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
其余参照历史书籍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