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劳务派遣工不享受用工单位福利 违法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04:28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1-25 06:27
如题,如果单位某些福利,如防寒费、防暑费及生活用品,不给劳务派遣工发放,违反新劳动法吗?签订合同时需要如何说明才可以规避风险?
如果 合同中声明 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可以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1-25 07:08
是的,劳动合同法六十二条规定: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这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合同写不写无所谓,都得执行,如果合同中注明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这个合同有关于公司福利待遇的条款则是无效条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大漠
  • 2021-01-25 07:13

1、用工单位必须提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如果是非必须的福利,用工单位有解释权,可以不发放。您在问题中提到的防寒、高温补贴是必须发放的,至于生活用品的话要看企业了,主要在同工同酬方面去规避。

2、合同的声明如果是非法的,打起官司来,非法的还是非法。双方的约定只能是对合法的行为或法律未作规定或灰色地带的解释。但注意在相关条款表述时不要懒,说话要说全,结构大概是“干什么,不干什么”之类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