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离婚前由丈夫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离婚后由妻子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02:39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2-06 19:09
离婚前由丈夫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离婚后由妻子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请问这份合同对卖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是买家,也是房产证的持有人,现在需要凭这份离婚前另一方签定的合同追究卖家责任赔偿违约金,想知道这份合同在离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2-06 20:47
这很正常,但你要看看他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公正书或则法院关于其财产分割的判决书。若房屋公正书或判决书点明了该房屋属于丈夫则过户时不需通过其原配,若公正书和判决书点明了该房屋为双方所共有,则该房屋过户时必须通过其原配。
这主要还是要看他们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含房产),如果公证书或判决书上载明了房产为共同所有,那么离婚后的原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对其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收益),必须一致认同并收益均享,简言之,原夫妻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对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单方面的处置或收益(还含出租收益);另一方面,若财产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载明了房产为离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则此方即有权单方面处置房产并收益,无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而不论其房产证书上为原夫妻 中的哪一方名字,当然,处置房产时,要出示离婚证、财产协议书或判决书等等相关证件
有些地方房地局在离婚夫妻有房产公证协议书即有离婚夫妻一方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在另一方对房产进行处置即出售过户时,仍要求放弃方到场确认签字方能办过户手续,这不意味着公证书缺乏法律效力,而是为了防止出售方所出示的公证书为伪证书而已,若公证书不系伪造,放弃方反悔不配合,则原公证书 出具方--法律承认的有资质的原公证处公证人到场作证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书即具备过户条件。若是法院判决书则可直接过户,一般不需要另方配合。若满意我的回答,请给我加分啰,谢谢!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房地主管部门在网上是可以查到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