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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立遗嘱和房屋买卖的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05:37
  • 提问者网友:遮云壑
  • 2021-02-23 16:37
两个问题:1、我奶奶名下有一套住房,现在想立遗嘱赠予给我(没有我爷爷和我父亲了,其他亲属对此无任何争议),如果不用公证处公证的话,这个遗嘱怎么立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力;2、我奶奶去世后,如不过户到我名下,能否拿房产证和遗嘱直接进行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2-23 17:38
这种遗嘱最好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而且有无关第三者见证人签字有这种遗嘱可以办理过户但是遗嘱不能使用于房屋买卖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把行者刀
  • 2021-02-23 18:24
凭公证的遗嘱可以到房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买卖房产,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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