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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因上一年中包含产假4.5个月,如何计算平均工资及经济补偿,谢谢!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06:16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2-05 17:56
我2000年1月进入某公司分公司,现在该分公司拆回,要解除劳动合同。其中2007年之前是一年一签或三年一签,签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签到2010年12月31日,其它员工是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龄计算补偿金。由于本人2008年休产假,其中2008年1、2、3、4、5月半个月——共四个半月由当地社保发工资,另有几个月工资(310、350)低于公司最低工资,请问我的经济补偿中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该怎么计算?补偿金该怎么计算?(会不会因为产假使得平均工资基数降低,导致近10年的经济补偿降低呢?)急等,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duile
  • 2021-02-05 19:28
可以按照同岗位的其他员工标准计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2-05 19:53
你好,你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几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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