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为什么要代为清偿?

答案:6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4 15:49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11-24 04:53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为什么要代为清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哪知我潦倒为你
  • 2021-11-24 05:48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这个法条的意思是,抵押人擅自转让财产在法律上面是不允许的,是为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的,那么就把受让人也连带进来,为的是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在受让人代为清偿之后,可以另行向抵押权人追偿,法条主要是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受让人的利益另案起诉。
希望采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11-24 09:20
你好!
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权利而设定的强制性规定,抵押财产受让人可以代为清偿或提存来消灭抵押权。
  • 2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11-24 08:23
这个属于抵押物权的一个范围。
  • 3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11-24 07:59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4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11-24 07:33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尽两个义务,一是经抵押权人同意,而是告知受让人。
在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下,抵押权应该是已经经过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抵押,因而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买受人。如果你们交易款项没有清偿给抵押权人或提存,你们的买受行为虽然有效,但不能不抗登记后的抵押权。
如果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抵押权人无权要求受让人代为清偿,因为他的权利不具有对抗效力。
  • 5楼网友:封刀令
  • 2021-11-24 07:25
这句话应结合上下文来理解。一般来讲,依据我国民法理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是无效的。除非受让人同意代为提前清偿债务。因为考虑到现实中,抵押人一般是没有能力提前清偿的,所以由受让人来代为清偿更具有操作性。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