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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请进来!!急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0 12:21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7-20 00:07

我爷爷被一辆车撞到了(准确的说是擦伤了,很严重),昭示者当时逃跑了(请问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吗??),后来被我的亲戚给追上,他答应赔医疗费用,但我爷爷年迈70,希望索取到一些赔偿(营养费),单是他拒绝,我们打算向法院起诉他,请问高手,按法律规定我们能最多拿到多少?如果他违法的话我们打算不要钱告他他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在此谢谢所有跟贴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7-20 00:45

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报案。


肇事司机逃离事故现场,本身就是一种肇事逃逸行为,当然是一种违法行为。报案时,一并将肇事司机逃逸的情节告诉交警就可以了,重者要判刑,轻者会拘留。


交通事故赔偿,依人身伤害程度而定,不会因为伤者的年龄而有所区别,也不可能因为伤者年高就可以索赔其他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7-20 02:18

出事当时应该报交警队,报110,肇事逃逸。属于违法行为

然后协商钱的问题,拿到钱再扯案。

可以要求一下费用,自己记清楚哈

赔偿项目有: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面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的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

这笔费用包括为恢复健康需要就医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按照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的当事人也可以到离案发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费用一并计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经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同意,擅自转院治疗的,对其因转院治疗增加的费用,将不予支持。但确有因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治疗条件不同意受害人转院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除外。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误工费与收入状况有关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其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4、交通住宿并非实报实销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一般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

关于住宿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或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的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应予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和出差伙食补助。

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时间。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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