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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律对于医院/医生给病人写病历、检查结果、药方等问题,有没有约束性的规定?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6 19:30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4-06 09:52
有哪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在这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

1、医院为了不让患者去外面的药房买药,因此把药方都写成了自己医院内部人员才认识的“字母、符号”等,这样的写法是不是违法?
2、医院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把病历、复查结果等东西都用含糊的词语去写,比如写“XXX未见异常”这样的话,而不是确切地写明“正常”或者“异常、有问题”这样的语句,意在给自己留下狡辩的后路。请问这种语句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法规在这方面作出强制性规定?
3、如果处方、病历等书写明显十分潦草,医院、医生是否违法?

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4-06 10:39
你问的这个几个问题,据我所知,并没有法律法规禁止。
1医患双方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药方写的潦草或代码并不影响医院的医疗服务,因此,是合法的。2你的理解有偏差。一般的检查都是对特定目的进行检查的,是排除性的,写成XXX未见异常是符合医疗常规的,排除某种或多种疾病并不等于没有疾病。3 处方、病历明显潦草,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4-06 12:43
医生现在是无法无天,国家以其法律形式宠坏了一类人。 另外医生不愿意与患者共享关于疾病的信息,想以此来牟利,医生集体雨露均沾,大家闭口不言,欺骗社会大众。 再次,医生没有约束,而患者追求短期利益,医生更加有恃无恐地糊弄病人。 最后医保体系害了中国人,贿赂可以组建一个组织,但是要这样的组织有何用?
  • 2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4-06 11:49
医生处方潦草。这个是从欧美引进的。 1、以前以中医为主。医典要求大夫以正规小楷字体为病者开出药方。 2、从西医诊疗体系引进中国。中国医疗行业可以说全盘西化。 从目的,手段,方法,过程,方式,医疗体系,公益,福利,中国西医可以说没有一丝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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